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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出版行业专业方面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我市(含驻津)范围内出版社、期刊社出版编辑现职岗位从事编辑(包括美术编辑、数字编辑、技术编辑)工作并取得责任编辑证的人员和校对人员;在报社、时政新闻类期刊社从事校对工作的人员;在出版研究机构从事出版专业研究工作和在版权机构从事版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出版物审读、编校质检工作人员。
近3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的人员;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及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2024年度各相关单位申报出版系列高级职称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做申报。出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由天津市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并采用专家评审方式进行。
对于全方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方面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工作职责紧密关联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企业人员申报数额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2024年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出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附件2)执行。
根据《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在本工作领域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方面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方面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在做的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对援疆援青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援派期为一年以上的,援派期间参加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援派期为三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评价标准按照我市相关文件执行。
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门槛,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做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做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网址:tj.),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网上校验。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全面应用职称证书电子印章,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学历或学位、任职、从业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12月。论文必须在提交评审材料截止日期前,提供正式刊发的论文。
申报人对全部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纸质材料需设置目录,端正、清晰、完整的复印在A4纸上,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不再退还,请勿使用原件。为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我们将进一步减少纸质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4.单位出具的推荐人员公示情况(包含:时间、地点,有无意见);近五年(不含评审当年)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已完成相应学时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确为本单位正式聘用或在签约有效期内的工作人员的聘任证明材料;参评人员违纪违法等情况需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加盖纪检部门公章或纪检书记签字);劳务派遣人员由派至单位出具的业绩属实证明(申报系统下载模板)。
6.发表论文(论著)的刊物封皮(报头)、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件1份
8.选题报告、审稿意见、封面设计、版式设计、插图设计的具体方案说明等能代表申报人专业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1至2项)复印件1份
(1)9月25日前:公布《2024年天津市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2)9月25日11月1日:各相关单位做好推荐人申报材料审核,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指导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并完成信息提交。
(3)11月24日前:市出版系列职称评审办公室完成在线审核,并将完成申报信息的提交工作。
职称评审中涉及的申报程序、所需要的材料、具体实际的要求、评审标准、通过人员等信息,将定期在北方网(网址:)进行公布。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法规,坚持中国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
(二)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责任使命。
(四)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依照国家及本市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相应的学时、学分要求。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层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一)学历、资历要求。凡从事出版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初级出版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3.了解出版工作规律,基本具备从事出版选题策划、编辑校对、设计制作等工作的能力,可以胜任出版专业基础性工作。
(一)学历、资历要求。凡从事出版工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中级出版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3.具备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2.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出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相关知识,有一定的出版学术水平。
3.熟悉出版工作规律,有一定的出版选题策划、编辑校对、设计制作等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开展某一方面出版专业工作,能够基本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基本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取得《出版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或2002年12月31日(含)以前取得编辑专业中级(一级校对或技术编辑)职称后并担任编辑职务,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5年。
2.具有其他系列中级职称调入出版单位,取得《出版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后并担任编辑职务,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中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确认编辑资格并担任编辑职务后,在出版单位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2年。
4.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调入出版单位,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1年(转评)。
(二)专业能力要求。具有相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全面掌握出版专业理论和专业相关知识,有一定的出版学术造诣。全面掌握出版工作规律,有较深厚扎实的出版选题策划、编辑校对、设计制作等实践功底,出版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出版专业领域的业务骨干,具有指导、培养中级及以下出版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能力。此外,还应至少达到下列三方面的要求:
1.有较强的审稿能力、加工整理能力和把关能力,能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问题,编辑重要稿件或担任重要书稿的第一责任编辑;能对稿件的政治性、科学性、学术性、艺术性等方面做出切合实际的判断。
2.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本专业学科有较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对相关的专业学科有某些特定的程度的了解。能较系统地搜集研究本专业学科的国内外学术动态和相关的编辑出版信息,并根据社会需要策划或参与制订短期(1至3年)选题计划或中长期(5至10年)选题规划。
3.具有丰富的出版、印刷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出版学、印刷学及书刊出版过程中各环节、各工序间的内在联系,能提出完成书刊发排、印制任务的指导性意见。
4.具备全媒体出版技能,熟练掌握各类新媒体软件的应用,能独立策划符合融合出版要求的选题,兼顾纸质版、电子版以及其他多种媒体产品的形态。具有较强的数据分析运用能力,能根据大数据比对分析建立以内容管理为核心的数据库,及时作出调整出版策略。
5.曾主持一个编辑室、一种期刊或一个门类的编辑工作,并能较出色地完成其参与制订的选题计划(规划),包括从策划选题、选择著(译)者到出书(刊)的全过程的编辑组织工作。
6.年平均责编书稿在4部(或60万字)以上或年平均责编期刊重点稿件不少于20篇。初审的稿件无任何政治性错误和常识性错误,稿件加工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编辑业务娴熟,工作认真负责,按计划完成发稿任务,发稿符合“齐、清、定”规定达100%。
7.负责技术编辑方面工作的副编审,应有着非常丰富的出版、印刷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出版学、印刷学及书刊出版过程中各环节、各工序间的内在联系,具有正确地处理书刊印制中出现的有较大难度的各类技术性问题的能力,能制订出本单位书刊发排、印制任务的实施计划(方案)和保证印刷质量与周期的措施和办法。
8.负责校对方面工作的副编审,应有着非常丰富的校对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有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较高的文字水平以及稿件质量把关能力,掌握校对与编、印、发之间的内在联系,能正确地处理校样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能根据要求制订出本单位书刊校对任务的实施计划(方案)和保证校对质量的措施与办法。
(三)业绩成果要求。工作业绩显著,参与出版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出版物,或参与开展了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出版工程建设项目等。取得一定的出版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出版相关行业标准、课题研究、调研报告等。取得编辑资格后,任编辑职务期间,至少符合下列1至5项、6至10项中的各1项:
1.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编辑的1种以上出版物入选省部级以上重点出版规划并实现出版。
2.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编辑的1种以上出版物入选省部级以上专项出版资助出版物并实现出版。
4.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编辑的1种以上出版物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从事校对、技术编辑工作的编辑,作为重要参与人员完成省部级以上出版工程建设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出版奖项1项以上。
6.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成员完成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得到一定效果应用的研究报告、改革方案、项目报告、行业标准、发展规划等代表作2项以上(每项3000字以上)。
7.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出版专业相关的专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单部著作个人承担2万字以上)。
8.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的有较高水平的出版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出版专业论文1篇以上。
9.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参与)撰写的出版专业相关研究论文和报告2项(单篇文章个人承担3000字以上),被省部级以上出版专业学会(协会)论文集(会刊)收录,并公开出版。
10.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出版专业研究课题或案例1项;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政主任部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会(协会)出版专业研究课题2项。
(四)破格条件。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但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任现职期间本人或本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完成的项目获得全国性出版奖项或资助项目,业绩能力优秀者,可最长提前2年破格申报。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出版工作满25年,任现职期间本人或本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出版奖项或专项出版资助出版物2项以上。
3.由上级主管部门近2年内引进到出版单位,任命为单位班子成员(工龄满18年),尚无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而胜任专业工作的优秀人才,可比照出版单位同等(学历、工作年限)人员职称要求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4.满足本条第(三)款业绩成果要求的1至5项中3项以上,经主管主办单位同意,并由2名编审或有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及企业推荐。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副编审(技术副编审、美术副编审)职称后担任副编审职务,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其他专业副高级职称调入出版单位,并按规定已转评为副编审职称后担任副编审职务,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3年,且与原专业副高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其他专业正高级职称调入出版单位,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1年(转评)。
(二)专业能力要求。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出版专业理论和专业相关知识,有较高的出版学术造诣。系统掌握出版工作规律,有深厚扎实的出版选题策划、编辑校对、设计制作等实践功底,出版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解决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作为出版专业领域的业务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出版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能力。此外,还应至少达到下列三方面的要求:
1.有很强的审稿能力和终审重点稿件的能力,能识别并各种错误倾向,正确立即处理工作中的重大原则和政策问题,对稿件的政治性、科学性、学术性、艺术性等方面做出切合实际的分析判断。能根据工作需要对重要书稿进行审核检查或加工。能够妥善处理与正确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和重大问题。
2.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文化修养,对本专业学科有系统性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对本专业编辑理论有独到见解。担任初审、复审、终审的书稿,平均每年不少于15种(或200万字以上),期刊稿件不少于100篇(或20万字以上)。初审、复审或终审的稿件无任何政治性错误和不妥当之处。
3.有较强的调研能力、信息综合分析能力与决策能力。能系统地研究本专业学科及相关多种学科的国内外学术动态、发展动向和编辑出版信息,提出改进编辑出版工作的建议或方案。能根据社会需要提出并组织制订近期(1至3年)或中长期(5至10年)的选题计划与选题规划,并在此基础上,对形成图书(或期刊)的总体优势、鲜明特色和风格,具有战略眼光和实施能力。
4.任副编审期间,提出并成功实践了新的融合出版发展模式,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所在单位(科室)经济效益连续3年实现稳定增长,在全行业、全国范围内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参考价值。
5.任副编审期间,能组织一个编辑室、一种期刊或一个门类的编辑人员,出色地完成其制订的选题计划(规划);负责校对工作的副编审担任或主持过一个校对科(室)的整体工作,具备完成重大出版项目、重点出版物校对工作的能力水平。
6.从事期刊编辑工作的副编审,在坚持办刊方针、宗旨的前提下,在丰富栏目、组织稿件、版式装帧等方面具有独到见解,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业绩成果要求。在出版工作方面有重大创新,工作业绩卓著,在出版界有一定影响,主持出版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的出版物,或主持开展了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出版工程建设项目;取得重大出版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出版相关研究成果,推动出版业发展。取得副编审资格后,任副编审职务期间,至少符合下列1至6项、7至11项中的各1项:
1.主持1种以上出版物入选国家级出版规划、重点工程、国家资助项目并实现出版。
2.主持2种出版物入选省部级以上重点出版规划、专项出版资助出版物并实现出版。
6.从事校对、技术编辑工作的副编审,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省部级以上出版工程建设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出版奖2项以上。
7.主持完成的重大出版专业课题或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或全市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获得省部级以上出版专业的研究成果奖。
8.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立项的出版专业科研课题1项,并撰写结项研究报告1篇(1万字以上)。
9.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的出版专业领域的原创性著作1部,或独立编写(或主编)公开出版出版专业领域教材、案例集等1册(单部著作个人承担5万字以上)。
10.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参与)撰写的出版专业相关研究论文和报告3项(单篇文章个人承担3000字以上),被省部级以上出版专业学会(协会)相关论文集(会刊)收录,并公开出版;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出版专业论文2篇以上。
11.近3年,结合本单位出版工作实际撰写的出版专业专题研究报告、专业调研报告、出版发展规划等具有创造性的成果2项(须能够代表本人出版工作实践,每项5000字以上)。
(四)破格条件。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取得副编审职称并担任副编审职务以来,业绩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任现职期间本人或本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完成的项目获得全国性出版奖项,业绩能力优秀,可最长提前2年破格申报。
2.主持省部级以上立项的出版学科相关专业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并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或其他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鉴定通过,认为具备极其重大价值。
3.满足本条第(三)款业绩成果要求3项以上的,经主管主办单位同意,并由2名编审或有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及企业推荐。
(一)参与,是指项目(论著、报告)的主要参与者或核心成员,在项目成员(作者)中排前三名。
(三)论文,是指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
(四)核心期刊,一般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CSCD)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报核心期刊”等。
(五)公开出版,是指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号),或国内统一刊号(CN号,类别代码F)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出版物。
(六)省部级以上的出版专业研究课题,包括国家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及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新闻出版署及省部级新闻出版部门重大出版研究课题招标项目、全国及省部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研究项目等。
(七)重大疑难问题,指出版工作中出现的常规方法不能解决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业务问题。
(八)社会效益,指通过出版产生的、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等的效益,以及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效益。期刊,社会效益考核近3年连续评为优秀等次;图书,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出版资助项目并实现出版,视为社会效益显著。
(九)经济效益,指通过出版产生的、可以用经济统计指标计算和表现的效益。由各主管主办单位根据出版物发行情况、利润情况提供相关说明和依据材料,可佐证经济效益显著。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身份证件号码。
****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开始从事出版编辑、***、***,****年**月获得****职称,在现职称岗位工作满***年。
4.期间是不是真的存在违规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负责的出版物出没出现过质量问题。
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参与出版《****》,取得了****成绩,主要做了****工作。
电话:13926525960
邮箱:475703583@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辅城坳工业区富源路7号A50栋